不足為法的反義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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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足為法的反義詞有:不刊之論,天經(jīng)地義,不足為法[bù zú wéi fǎ]的解釋:足:值得;法:效法。不值得學(xué)習(xí)、效法出自:清 趙翼《甌北詩話 李青蓮詩》:“騷人斯起,然詞多哀怨,已非正聲;至楊、馬益流宕。建安以后更綺麗,不足為法。”
不足為法的反義詞詳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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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不刊之論
- 拼音:
- bù kān zhī lùn
- 解釋:
- 刊:消除;改正。古代把字寫在竹簡或木板上;有錯誤時;或改動或剝?nèi)?;不刊:不能消除;不可刪改。內(nèi)容正確;不能更改的論斷。
- 出處:
- 宋 郭若虛《圖畫見聞志 論曹吳體法》第一卷:“況唐室已(以)上,未立曹吳,豈顯釋寡要之談,亂愛賓不刊之論?!?/dd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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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天經(jīng)地義
- 拼音:
- tiān jīng dì yì
- 解釋:
- 經(jīng):道;原則;義:正理。絕對正確;不能改變的道理。比喻理所當(dāng)然;不可置疑。
- 出處:
- 先秦 左丘明《左傳 昭公二十五年》:“夫禮,天之經(jīng)也,地之義也,民之行也?!?/dd>
不足為法的近義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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